再让双方举证质证会后,法院方便结束掉这个环节,开始对原被告方进行发问。
询问完毕后,这个时候也是到了今天开庭的最后一个环节,法院组织调解
法官“原被告双方,你们是否愿意接受法院方的调解。”
原告方“不接受。”
被告方同时说道“接受。”
听见不同的回答,法官对着原告方再次问道“原告方,确定不接受吗”
这个时候原告方代理律师站起来,对着法官半鞠一躬后,对着他说道“尊敬的法官阁下,谢谢你的美意,但是我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不光是在前期被告方肆无忌惮的虚构事真相,就是在当事人准备拿起手里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时,被告方更是肆无忌惮的,伪造、虚构事,可谓是胡编乱造,肆意挑拨社会矛盾,误导人们的思绪,我当事人在这种况下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所以他拒绝接受调解。”
说完他把刚才后面助手递给他的资料双手捧在手上,放在桌上后,对着法官再次说道“尊敬的法官阁下,在我面前放着的是从原告委托本人状告被告人后,被告方在报刊上对当事人的诬蔑,
乱造,挑拨,人攻击等等,当然这里只是极小的一部分,可以想象出,这段时间当事人是在什么样精神状态下度过,所以我在这里恳请法官阁下,公平、公正的判罚这件案子,还社会一个公道,还当事人一个公道。”
说得是声并茂,真可谓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当然这只是一个夸张的比喻,事还没有到这么感人肺腑的地步。再说律师也不是演说家,没有那么饱满的感投入,也没有那么专业的抑扬顿挫。
但是不可不承认,这句话一出,首先把不接受调解的影响力降到最低,其次在法官心里留下了一个印象,让在接下来,定量的时候,心里会不自觉想起刚才这结束句。
说完后,原告方代理律师回到自己座位上坐下,这个时候法官开口说道“本次关于驰鼎状告新光传媒,大众传媒飞鱼传媒等公司蓄意挑拨民众绪,促使413打砸事件的发生,期间造成原告驰鼎集团名誉受损,一案。原被告双方中原告方不接受调解,现在本庭宣布,本次开庭到此为止,择继续。”总结完后,法官又把他那炳小木槌握上,敲了一下,然后面无表的起离开。
等到主法官离开后,在法庭其他的人这个时候也是站起来陆续离开。
看见有人从法庭里出来,这个时候堵在大门外的媒体便如闻到血腥的鲨鱼一样,蜂拥而至。不一会的功夫,就把这些人的出路给堵了一个水泄不通,拿着相机这些的人,现在是恨不得把闪光灯开足最大马力,誓要闪出一片蓝蓝的天出来。
手拿话筒专职于采访的记者,这个时候恨不得把话筒一股脑插入被采访之人的鼻孔,好让他们拧着话筒的下部把人直接拖走,然后来个独家爆料,且不是更好。
“请问,里面的况怎么样”
“请问,今天开庭后,你觉得谁得优势更大一些”
这种大声提问的声音是响彻整片空间。
当然有的人是接受了采访,有的人掩面直接离开。原告方的律师今天这个时候,看见这个场面那是来者不拒,现在他们是很愿意接受这样的采访。
一个是前一段时间被抹黑到都快成了锅底灰,现在他们势必要借此机会好好洗白一下自己,二是这种扬名立万的时刻,这么高光敞亮的时候,他们怎么可能不珍惜呢所以尽管前段时间对这些记者行业是恨得咬牙切齿,见面都要绕道走的他们,这个时候也是一笑泯恩仇。
对于这种况,双方都觉得很正常,“没有永恒的敌人
,只有永恒不变的利益”在这个时候提现得是玲璃尽致。
随着五大区的中级人民法院陆续闭庭,其中里面发生的消息是越来越多的透露出来。有些勤快的记者或者报社,在下午的时候,这些消息便已经见报。有些动作慢一点的,在晚上或者第二天早上的时候也都陆续见报。
虽可能不是头版头条,但是大幅面却是跑不掉,而且只要一个清醒的人,看见这些报纸上报道的内容,便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其中对于驰鼎公司有种淡淡的偏袒。
对于这种况,便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胜者通杀。”
虽然现在法院还没有宣布最终结果,但是看见或者今天开庭双方得表现,便也能揣测或者预测点东西出来。
现在这个时间,虽不能雪中送炭,但是他们也不介意锦上添花。
当然有高兴的,也有不高兴的,对于为被告方的传媒公司,闭庭第一时间,便相互通知聚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