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射不中他,不代表陈锋不能。
闭着眼睛都可以射中鸽子,陈锋相信完全自己可以击毙对方。
“没子弹?”
陈锋发现狙击枪已经没有子弹,到底是自己初次跟敌人生死相斗,敌人又怎么可能留下可以使用的武器。
一把扔下了狙击手,并无郁闷,反而看着逃跑的狙击手,嘴角一扬。
“有意思,要跟我比耐力吗?”
陈锋最强的就是耐力,37公斤负重越野,跑个十公里,还能抽空逮兔子。
如果狙击手知道,他无论如此也不会丢弃狙击枪,选择逃跑。
下一刻。
陈锋强悍的8倍常人身体属性,爆发。
那奔跑的身姿,像极饿坏的猎豹,余光两旁的参照物不断的向后倒飞,耳畔更是风声呼呼。
能追的上兔子的速度,可想而知有多么的迅猛。
狙击手早已知道对方在追击着他。
不过他的脸上不见半点慌乱,反而露出轻蔑的笑容。
他对于自己的奔跑速度,那是相当的自信。
从小开始,他就接受了非人的魔鬼式锻炼。
速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耐力。
常人无法想象的魔鬼锻炼之下,造就他过人的意志力和超越常人太多的耐力。
这也就是他每一次,干掉目标人物之后,可以离开伏击现场的最重要原因。
进入华夏军区的地盘,伏击一名特种兵。
不管是哪个杀手,在做出这个决定,都会下了一番考虑。
毕竟,哪怕是干掉了目标人物,也难以逃掉,随时有可能被包围歼灭。
但是,他不但敢接这个人物,还狂妄到进入了军区的地盘,偷袭对方。
自信,便是来源他的速度和耐力。
他曾经观察了几天的附近地形,都是山林,汽车无法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