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沈恒,因为吃得好,晚上有安神汤的作用,睡得也好,到二月十二一早起来,整个人瞧着不但没有紧张萎靡的迹象,反倒比之前任何时候都要更精神似的。
季善看在眼里,心里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方稍稍松了些。
只要沈恒一开始把精神与气势拿足了,便已经成功一半了,剩下的一半自然也不足为惧了!
待沈恒穿好一层层的衣裳后,季善便看起他再次检查考篮来,“笔墨砚台镇纸都是带的双份儿吧?姜丝糖一定要多带些,这几日一直在断断续续的下小雨,天又这么暗沉,指不定就要下雪,千万不能冻坏了。晚上睡觉尤其要注意,万不能让被褥被淋湿浸湿了……头一日就吃鸡蛋糕,第二日第三日就把馒头锅盔放在炭火上烤热了吃,这些鸡蛋都是煮熟了的,也是在炭盆里埋一会儿就能吃了,只千万记得拿时不要烧伤了手。”
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通,最后才拉过沈恒的手,套上了事先准备好的金镯子和金戒指,“这些东西既能带进考场,那你可要收好了,万一有个什么事儿,指不定就能派上大用场。”
巡考的考官差役们舞弊肯定是不敢的,但譬如弄湿了被褥,请求帮忙换一条,或是在旁的事情上行个方便,想来看在真金白银的份儿上,还是愿意的,毕竟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尤其沈恒还有上一次一进考场就晕倒的“前科”,就算如今他大不一样了,照样要防着万一,有真金白银,好歹能托人带信儿出来给她,以免她在外面什么都不知道,什么忙都帮不上。
沈恒不想季善连这个都想到了,又见那金镯子正是之前路舅母给她那只,忙要推辞,“这些还是季姑娘自个儿收着吧,我用不上的,你只管放心。”
季善却是正色道:“用不上当然最好,可万一呢?我之前本来想另买一只金镯子的,可动辄就要十几两,找不到这么合适的,只好先将就这一只了。这两只金戒指倒是不贵,不过一只也值一二两银子了,还是多少能派点儿用场的,你不要多想,只管先戴好了,现在不未雨绸缪,等大雨真来了,再来手忙脚乱的找伞不成?”
沈恒已感激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沉默半晌,惟有闷声应道:“我听季姑娘的便是。”
季善这才笑起来,“那换鞋吧,换好了去下面吃完早饭,好早些出发。”
沈恒点点头,走到门口低头要换鞋,却见自己的鞋里不知何时已垫上了一双大红的新鞋垫,虽遮住了一半,还是足够他看到猜到鞋垫上绣的花样正是“马到功成”了。
心里霎时又是一阵激流涌过,“季姑娘,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季善摆手笑道:“这鞋垫可不是我纳的,我还没那手艺,是娘亲自做的。总归你只要记住,我们这些亲人都在背后支持着你,无论结果是好是坏,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所以你真的不用害怕紧张,这场考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够了。”
说完便率先出了房门。
余下沈恒本来就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见季善已经出去了,正好也不用说了,忙提着考篮,抬脚跟上了她,反正该记住的他早已铭刻于心了。
很快两人便到了一楼的大堂。
就见住在客栈的几乎所有学子都已人手一个考篮,坐在了大堂里,人人脸上也都有明显的紧张之色,连带旁的客人和店小二们的说话声都比往常压得要低。
饶是如此,瞧得沈恒与季善出现,大堂里还是明显静了一下。
无他,实在沈恒太“出名”了些,季善也生得太好了些,便本来有些学子不认得二人的,这两日也足够他们听说沈恒曾经的“事迹”和他有个极其漂亮、极其贤惠的媳妇儿了。
偏二人一般都待在房间里不出门,纵偶尔出门,也都是很快便回去了,压根儿见不到他们的面儿,自然弄得所有人都是更好奇。
沈恒与季善自然都知道大堂为何会他们一出现就安静,却懒得计较,也计较不过来,只是面色如常的到了一张空桌子前放好东西,便自顾盛了粥捡了馒头,吃起早饭来。
大堂内众人见二人神色如常,倒是不好再盯着他们看,再一想人家是好是歹,本来也与他们无关,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县试,且把县试考完了,再来八卦这些有的没的吧。
于是也都继续吃起自己的早饭,低声说起自己的话儿来,很快便让场面恢复了方才的情形。
季善余光觑了一圈,才真正有心情吃早饭了。
快速吃完早饭,季善与沈恒便出了客栈,直奔贡院而去。
本来沈恒那日提到贡院,见季善没什么兴趣,想着天儿又冷又潮,今儿便不欲让她去给自己送考的。
季善却想着万一人人都有送考的,就沈恒没有,他心里得是什么滋味儿,自己此番若没跟来县城也就罢了,可来都来了,再不去送考,算怎么一回事儿?遂坚持要去。
沈恒见她坚持,自然也只能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