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怎么能让盛世集团堂堂副总裁,去吃路边摊呢?”
宋诗诗不满地嘀咕道。
宋九月肯定是在外面流浪五年穷惯了,居然叫人家身价百亿的大佬吃路边摊。
“路边摊好啊,我从小就是吃路边摊长大的,宋小姐有意见?”
祁明修挑眉看向宋诗诗。
那双邪魅的桃花眼,看得宋诗诗娇羞的低下了头。
以前她心里只有慕斯爵,除了他的钱以外,慕斯爵的长相,那也是帝都二代圈子里,没得挑的。
只可惜她辛辛苦苦捂了五年,都没有把慕斯爵那座冰山给捂热。
如果慕斯爵和宋九月扯了证,宋诗诗虽然不甘心,但是看到其他优秀的男士,她当然也不能错过。
“没有,原来祁副总小时候坎坷啊,真是好让人心疼。”
宋诗诗装模作样偷偷掐了掐自己的大腿,随即泪眼婆娑的再次抬头,看向祁明修。
“你心疼什么?我从小吃路边摊,是因为我喜欢,我家又不缺钱。”
面对宋诗诗的心疼,祁明修完全不能理解。
他是z国首富之子,别人含着金钥匙长大,他可是含着钻石汤勺长大的。
小时候身子虚弱,母亲生他难产,从婴儿时期到遇到师傅之前,他都是在医院度过的。
后来他老子四方求药,找到了老头,这才把祁明修带给老头当徒弟。
祁明修的身子,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养好。
老头和他家老子完全不一样,说他之前就是宝贝的太好,才会身体不好。
先天不足,后天就得吃百家饭,说什么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一开始祁明修不信,不过反正身子已经那么差,那就破罐子破摔吧,该吃吃,该干嘛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