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朝廷也知道七万人太少,裤子都脱了,上不上床都得洗个澡吧,总不能来了之后就因为人手不够偃旗息鼓,打肯定是要打的。
秦老大和朝臣们也算是干了件人事,又抽调了不少辅兵过来。
不过作用不大,秦老大挺体谅龚文华,彻底放权了,写了封信,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
这句话的意思大致就是人少不怕,但是你可以激烈士-兵们,一边杀,一边抢,抢来的,都奖励给士-兵,让大家奋勇作战。
秦老大信中还提及了一次“潭城之役”。
要知道“潭城之役”是秦氏三雄,或者说是秦老大为数众多的污点之一。
中州大乱初期,秦氏三雄各带一路大军,秦老二秦老三势如破竹,原本三兄弟三路大军是要在棵城汇合的,结果秦老大也是点子背,接连半个月暴雨,路上一耽搁误了时间不说,前面还挡着一个潭城。
然后秦老大就进入了“悲催的循环”之中了。
六天之下拿下了潭城,然后昌军后撤,撤到了屏城,秦老大再拿下屏城,昌军又后撤到了巍淄县,就这样,秦老大一边打,昌军那一路大军就一边撤。
当时传言那一路昌军中有一位皇子,所以秦老大也就不着急去和老二老三汇合了,就是追着这一路昌军打。
打来打去,秦老大发现了一件事,绕了一个圈,那一路昌军又绕回潭城了。
一座城,打两次,这给秦老大气的,再次攻下潭城后,直接给城烧了,抢光,烧光。
当时秦老大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不只是他闹心,下面的将士更闹心。
无奈之下,秦老大将所有战利品赏赐给了将士。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
再加上提起了“潭城之役”,秦老大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
摆明了告诉龚文华,不要有任何顾忌,放手去爱吧,夺了城,这城不要都行,战利品都赏赐给将士们,要是没人手安民,那就一把火给城池烧了!
其实这种命令并不常见,攻城略地都是有目的性的,说来说去,打仗打的就是钱,花钱打仗抢地盘。
古代打仗尤其如此,抢了地盘,地盘上有城池,城池外面有大量的农田,城池里面有大量的人口,打仗无非就是为了这些。
秦老大这么交代龚文华,一旦后者真的这么做了,东海这趟买卖,可以说是已经赔了。
即便给一家二姓赶走了,东海三道依旧是一片狼藉,单说休养生息就要数年,别说收复了东海后没有任何赋税,甚至朝廷还要拨下大量的钱粮到东海。
这就是朝堂如今的态度,放手去干,别把东海的城当城,别把东海的百姓当夏朝的百姓,军报和书信中没有一个“杀”字,可处处透着杀意。
龚文华是统军之人,慈不掌兵,他也知道应该这么做。
可应该是应该,对和不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只不过他没有选择,所以龚文华准备带着七万大军先来尚云道大杀一通。
眼瞅着快上点将台了,龚文华得知了海王削甫岬城这事,最后思来想去,还是和朝廷联络一下,看看能不能利用郭城海王寇众。
朝廷很快回信了,表示这事很OK,但是得注意尺度。
所谓尺度,就是说朝廷肯定是不认这事的,因为海王是匪寇,还自称王了,朝堂上的君臣得要脸,不能大张旗鼓的招揽。
大致意思就是走一下流程,各种高官厚禄先许着,但是让龚文华以私人身份干这事,等最后利用完了海王再找个理由弄死他。